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臺海網(微博)9月25日訊 臺灣《全球中央》近期刊文稱,三年前酒駕被捕拍下的檔案大頭照,如今卻被在網絡上被大家品頭論足、吃豆腐;席蒙斯的遭遇說明瞭,網絡時代個人肖像權以及他人言論自由間的複雜關係。
  文章摘編如下:
  許多人都有輸入自己姓名做為搜尋關鍵詞的經驗,看看能否搜出早已從記憶深處消失的陳年數據,或是找到同名同姓的好玩實例。然而,對於席蒙斯(Meagan Simmons)來說,在Google輸入她自己的名字,最常獲得的搜尋結果卻是“俏麗的罪犯”(cute convict)或者“火辣的罪犯”(hot convict),而且還附上大頭照,讓她感到既丟臉又憤怒。
  2010年7月,住在佛羅里達州的席蒙斯涉嫌酒駕及危險駕駛而遭逮捕,後來法院判處緩刑一年。相隔大約三年之後,席蒙斯在2013年初突然接到媒體記者的電話,才赫然發現她已經成為“網絡紅人”,照片還流傳到挪威、澳洲等國家。
  資料恆久遠 醜事永留傳
  席蒙斯當年被捕時在警局被拍下的檔案大頭照,被名叫Instant Checkmate的犯罪背景調查網站刊登,之後就被網友拿來大肆加料與改編,衍生出280種不同的惡搞版本,加註標語包括“有罪……因為美得讓我窒息”、“模特兒被捕入獄應該就是這副模樣”、“我想要她的監獄編號”等。這些照片在網絡廣為流傳,她也因此獲得“俏麗的罪犯”等昵稱。
  育有二子二女、28歲的席蒙斯在今年初對Instant Checkmate提出告訴,指控網站在未經她授權許可的情況下,擅自使用她的大頭照作為商業用途,而且網站將她被捕大頭照刊登出來之後,讓她覺得遭到嚴重羞辱及尷尬,“承受著內心痛苦與精神折磨”。
  席蒙斯住在總人口僅約1萬3,000多人的佛州小鎮澤佛希爾斯(Zephyrhills),她說大頭照事件爆發之前,自己根本不是地方上的有名人物,整起事件讓她感到非常困擾,不僅因為她有小孩,而且小區民眾也都認識她,知道她住在哪裡。
  她說:“雖然別人可能覺得照片拍得很漂亮,我卻覺得糟糕透了。”
  Instant Checkmate發表聲明表示,席蒙斯的大頭照屬於社會大眾都可以方便取得的公開資料,網站並未使用她的照片為任何商品促銷。
  想撤照還得付錢 網站變相勒索
  類似經歷也出現在拉爾狄(Jaclyn Lardie)身上。準備在華府找工作之前,拉爾狄試著在Google搜尋自己的名字,想看看雇主可能會看到哪些關於她的資料,結果發現她大學時期因為未成年飲酒而被捕時拍下的大頭照,出現在一個專門搜集犯罪大頭照的網站。
  儘管拉爾狄後來並沒有被法院定罪,多年來更早已將此事遺忘,但她的檔案大頭照卻跟其他罪犯一起出現在這個網站。她與網站聯繫獲得的響應是,如果繳交399美元(約新臺幣11,970元)的費用,大頭照就會被撤除。在沒有選擇餘地的情況下,拉爾狄乖乖繳費,不久後卻發現,同樣這張大頭照,出現在另一個罪犯照片網站上。
  拉爾狄接受媒體訪問時說:“我覺得這根本是一種合法的勒索。”她也認為,就算有雇主願意給她面試機會,一旦上網搜尋發現她的檔案大頭照,一定立刻把機會轉讓給其他求職者了,“我是一個工作非常努力的人,用這種照片來界定我的形象,對我來說並不公平,也不合理。”
  知名犯罪檔案照片Mugshots.com網站上,目前就有拉爾狄的照片。網站委托律師艾普斯坦(Mark Epstein)表示,刊登罪犯大頭照的做法,受到美國《憲法》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保障,絕非敲詐勒索。
  艾普斯坦強調,或許對某些人來說,那是他們人生當中最糟的一天,但那不代表網站就是造謠中傷或誹謗。
  個資保護與言論自由之爭
  由於罪犯檔案照片近幾年引發越來越多爭議,包括德州、喬治亞州、伊利諾伊州、猶他州、俄勒岡州、科羅拉多與懷俄明州等七個州在內,紛紛通過法律禁止網站利用罪犯大頭照謀利。以俄勒岡州為例,2013年夏天生效的州法規定,如果檔案照片當事人提出證明後來檢方撤銷告訴,或者獲得法院判定無罪,罪犯檔案照片網站就必須在不收取任何費用的情況下,將大頭照移除。
  不過,艾普斯坦認為,這些州的州法明顯違憲。他表示,某些言論可能不受歡迎,也許令人感到不舒服,但仍然受到美國《憲法》第一修正案的保護,這些言論也沒有違法,不能跟敲詐相提並論,“我們並沒有威脅任何人”。
  原本是餐廳服務生的席蒙斯,以“俏麗的罪犯”封號在網絡走紅之後,在推特與Instagram吸引不少支持者,她也不吝與追蹤粉絲們分享各種生活點滴照片。
  只要有罪犯檔案照片網站的存在,不難想象,未來就還會有更多“俏麗的罪犯”或“帥氣的罪犯”繼續出現。法律專家布倫(Lisa Bloom)分析指出,許多人經常忽略的重點是,民眾對於個人影像如何使用,在法律上是擁有權利的,尤其在牽涉到私人公司行號利用他人肖像做為廣告用途的判例當中,經常能看出當事人對於個人肖像的控制權,是受到法律保障的。(文/顏伶如 “中央社”駐波特蘭記者)責任編輯:燕子  (原標題:台刊:俏麗的罪犯——資料恆久遠醜事永留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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